食物及衛生局長高永文說,將與環境局合作,規管食用油品質,及追蹤廢食油。食衛局將提出立法,規定生產食用油時不可加入回收廢食油,及不適合食用的原料;食油進口商需確保貨品有來源地的官方檢測證明。政府亦會規定食物生產工場和食肆,只能向環境局認可公司提供廚餘廢油,雙方亦要保存記錄,以備政府抽查。

就各項立法建議,政府計劃今年底至明年初諮詢公眾。高永文形容新的規定比較全面和嚴厲,亦預料會令業界營運成本提高,但他認為在發生台灣強冠問題豬油事件後,是適當時間引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