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海關總署和香港海關,簽署葡萄酒通關徵稅便利措施合作安排補充協議。雙方分別由海關總署副署長孫毅彪和海關關長張雲正代表簽署。
便利措施安排早於2010年二月簽訂,有三十四間香港出口商以及九間內地進口商使用。現有措施包括葡萄酒經香港轉運至內地前,預先評稅,縮短在深圳和廣州口岸的清關時間至一天,今次的補充協議,除增加網上申報系統,亦取消香港的出口商,需要有內地進口商備案的要求,以及做到即時清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表示,新的補充協議,會增加交易的靈活性和效率,亦協助港商擴展內地市場,希望未來將便利措施擴展至其他口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