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貨客張紹楚,收買百佳及屈臣氏職員,以避過每人每日限買三罐奶粉的措施,他早前被裁定三項行賄罪成,提出上訴時刑期由三個半月加至半年。張紹楚上訴到高等法院,今日被法院駁回,需要即時入獄。法官李翰良指,上次的判決沒有問題,判刑較重是因為被告主動提供利益,行為罔顧公眾利益。
案發於2011年,當時商户實施每人每日限買三罐奶粉。被告向百佳和屈臣氏黃大仙分店主管,提供幾百元「利市」,要求可以繼續購買大量奶粉,並定期通知他奶粉來貨情况。同年五月,被告偷運奶粉到內地時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