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委員馬恩國在本台節目說,他在昨日的會議上提到,

部分中學生可能參與罷課及佔中,警方會否在採取行動前,先拘留十八歲以下人士,以免一旦使用胡椒噴霧,會傷及他們,只是一項提問,並非建議。他說,根據兒童權利公約,警方要保護未成年示威者。

另一名委員張達明說,相信馬恩國的出發點是好,想保護兒童,不過警務處代表已回答指,警方無權因怕兒童受傷害而

拘留他們。張達明認為家長有責任評估風險,警方也要克制,探討要用合法合理手法,保護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