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長許仕仁,繼續就涉嫌收受新鴻基地產高層利益案件作供。他確認零五年八月,負責評審建議書委員會的報告顯示,新地有份合組的建議書排名第二,僅次於恒基。許仕仁指當時並無將有關消息告知郭氏兄弟,兩個月後,由他領導的督導委員會一致同意,向行會建議引入新條款,包括劃出部份土地予另一發展商、限制地積比,及要求中標者支付三百億營運基金。他解釋,不按照報告排名去推行項目,是因為社會及政府內部都有強烈意見,繼續推行只是一意孤行、不理後果,無實質意義,又指加入嚴苛條款是回應社會訴求,無考慮投標者,亦不是想將項目推倒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