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特赦組織發表報告,指中國生產及出口的部分警察裝備,包括電棍、連接頸及腕部的鏈扣,被用於酷刑,是侵犯人權。報告說,目前有超過一百三十間中國企業,從事開發、生產及出口這類執法工具,比十年前的二十八間,大幅增加三倍半。雖然大部分工具都是合法,但用起來並不人道及殘忍。
報告敦促中國,禁止生產及出口幾種類型的工具,特別避免輸出去一些人權記錄較差的國家,例如柬埔寨、尼泊爾、埃及、加納、烏干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