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長許仕仁,與新鴻基地產高層涉嫌貪賄案,許仕仁接受郭炳江代表律師提問時指,在零二年主要和郭炳湘洽談顧問合約,認為對方不是慷慨的人,提出的部份條件令他不能接受。許仕仁又確認,曾向郭炳湘和郭炳江提過有其他工作邀請,當時曾蔭權和陳方安生都鼓勵他接受電盈的邀請。許仕仁指自己不是要討價還價,只是想對方盡快有明確答覆。

許仕仁又提到零七年八月,一次與第五被告關雄生、及朋友錢月明的午飯,二人提到在酒筲箕生意業務上的分歧,當時他認同錢月明的意見,認為太過急進,會令公司不夠資金。其後許仕仁分兩次向關雄生借出二百五十萬,供業務發展之用,他指自己試過產品,覺得很有效,相信有發展潛力。審訊期間有人在庭上拍照,法官指示廉署人員向他問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