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長許仕仁,繼續就涉嫌收受新鴻基地產高層利益案件作供。許仕仁接受第二被告郭炳江代表律師提問,指零五年向郭氏兄弟提早請辭顧問後,同年四月曾與他們吃晚飯討論合約,要求支付兩年顧問費全數,並按郭炳江指示開發票。但郭炳江代表律師質疑,郭炳江不是著重會計賬目細節的人,不會這樣指示。許仕仁解釋,當晚郭氏兄弟二人在場,知道他的要求,第三被告郭炳聯更同意考慮。後來他只是與郭炳聯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