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接納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委會的建議,調高法官及司法人員薪酬百分之六點七七,追溯至今年四月起生效。
政府發言人指,司法人員薪常會提出的薪酬調整建議,已考慮一籃子因素,包括私營機構薪酬水平趨勢、法官及司法人員流失情況、法官與私人執業律師在工作條件和工作量的比較、與及禁止離職後再在本港私人執業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