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甲組足球隊愉園前助教兼球員樊偉軍,涉嫌在去年底愉園對太陽飛馬的賽事打假波,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煽惑他人干犯串謀罪」不成立。裁判官說,控方證人梁文禮作供時說,與被告兩次共五分鐘的電話通訊中,只記起被告要求在賽事中可否輸三至四球,認為供詞欠缺上文下理,不能單憑作為打假波證據,而證人亦可能是理解錯誤或聽錯。被告之後曾發短訊給證人,指「正常踢,取消,回電給我」,認為被告是對作為後備守門員的證人戰術上的運用,亦可以理解為取消打假波,基於疑點歸於被告,判樊偉軍罪名不成立。

三十五歲的樊偉軍,零五年從內地以國援身份,加盟本港足球壇,他離開法庭時說感到輕鬆,指事件是一場誤會,雖然案件對他帶一些影響,但查清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