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指,內地維族學者伊力哈木觸犯法律被判無期徒刑,是受到應有懲罰。委員會指,保護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與制裁違反國家法律人士是兩回事,所有公民行為必須遵守國家憲法及法律。

委員會又指在新疆、西藏部分少數民族地區,仍然對國家政策有不滿意的地方,是不足為怪,由於國情,還有相當部分地區的經濟發展,與內地一線城市有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