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長許仕仁,首日就涉嫌收受新鴻基地產高層利益案,接受控方盤問。他同意若果上任前無收到新地的款項,經濟狀況不會如此寬鬆,承認自己需要及想要錢,才能維持消費模式,但不會因而做非法的事。控方就質疑,他因為想省錢而瞞稅,又問收受賄款的人會否報稅。許仕仁反問,若然是賄款,用現金處理會否更好。

許仕仁指,擔任積金局行政總監時,董事會一致同意向新地續租辦公室。被問到作為公職人員的領導,最重要是服務市民,而不是謀求私利,獲公眾信任及要求其行為透明。許仕仁全部同意,但認為每個人都有秘密,牽涉公職的話才是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