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去年推出的廣東計劃,申請前可豁免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月底完結。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說,今年已收到百多名明年符合申請資格、現時居住內地的香港居民投訴,不滿在豁免期後要先回港居住一年,才可申請,要求延長或繼續豁免。有個案說,九七金融風暴後,已出售自住居屋,返回內地居住,但目前由於法例所限,不能再次申請公屋,難以返港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