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強烈譴責示威者,以暴力衝擊政府總部及立法會大樓,指集會人士屬非法集結,衝突中有四名警員,以及十一名政府總部職員及保安人員受傷,其中一名警員被示威者的雨傘所傷,傷口長十厘米。警方至今拘捕十三人,包括十二男一女,年齡十六至三十五歲,分別涉嫌強行進入政府建築物、擾亂公共秩序、襲警、阻差辦公及普通襲擊。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鎮德說,警方採取適當及必要的行動去恢復社會秩序,無透露何時清場,袛是呼籲示威者盡快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