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批出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的人身保護令,黃之鋒獲警方無條件釋放,他離開中區警署時說,手和鼻樑受傷,警方清場時他的眼鏡和鞋都丟失,要求警方釋放同樣被捕的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及副秘書長岑傲暉,休息後會再與學民思潮和學聯並肩作戰。
協助黃之鋒的律師表示,警方的做法是出於政治因素,不是法律因素,會協助仍被扣留的周永康和岑傲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