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透露,在過去三日的執法行動,共有四十一人受傷,包括十二名警員,警方過去一日在九個地點,合共使用八十七次催淚彈,驅散示威者。助理警務處長張德強解釋,使用胡椒噴霧及催淚彈,是因為有人衝擊警方防線,部分地區有市民設置路障圍堵警車,市民亦好有裝備而來,同一時間太多市民衝擊警方,雙方都會受傷,若不用適當武力,不能執行任務,是別無選擇,又指使用催淚彈能短暫分隔雙方,避免受傷,是相稱性的做法,強調警方使用武力前有展示警告,亦有足夠機會讓示威者離開。
被問到警方有否足夠警力處理佔據情況,會否要求解放軍協助,張德強說,談判專家正在現場努力,希望市民盡量自行離去,相信警方有能力處理香港內部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