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長陳茂波及太太許步明,被控誹謗的案件,高等法院七名女陪審員,經過七小時退庭商議後,裁定陳茂波夫婦敗訴,須向原訴一方三人賠償合共二十三萬。陳茂波夫婦及兒子,到庭聽取裁決。陳茂波聞判後表示,會與律師研究判詞,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原訴人盧光漢透過律師發表聲明,認為正義得到伸張。他指,裁決帶出明確信息,就是成年人不能惡意誹謗無辜的孩子,而不需要承擔任何後果;在二零一一年十二月,時任立法會議員的陳茂波和太太,聯署向漢基國際學校的校長和家長發電郵,指有傳校董盧光漢在同校就讀的兩名子女,考試作弊,被控誹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