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憲制及人權事務委員會委員任建峰在本台節目指,他與370多名事務律師發表聲明,譴責警方日前以胡椒噴霧、催淚彈及警棍打壓和平示威者,無論是否合法,都違反法治精神。
任建峰又話,警方長時間拘留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並申請搜查令搜查其住所,令人質疑是否濫用法律,作出侵犯人權行為,是法治社會不能接受 。最後法庭批出人身保護令,黃之鋒才獲釋。在非極權地區,須採用人身保護令是非常罕見,引起法律界憂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