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餿水油案,屏東地檢署完成調查,決定起訴八人,包括出售餿水油的地下油廠東主郭烈成和他一名員工,買入餿水油提煉食用油的強冠公司、董事長葉文祥和副總經理戴啟川,以餿水油製作豬飼料的進威公司三名負責人,以及一間飼料公司廠長。地檢署指,八人被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起訴,建議法官從重量刑,予以嚴懲。

其中強冠董事長葉文祥,被控超過二百項欺詐罪,檢察官在起訴書指,葉文祥經營油品工作超過二十年,以同動物飼料用油相同的價格,向地下工廠購買劣質油,製成「全統香豬油」,共販賣給二百三十五間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