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嚴正警告包圍政府總部及行政長官辦公室的示威人士,指他們堵塞全部出入口,以及阻止在場警察運送食物、食水、換班及運送病者離開,以致政府總部未能辦公,要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批評示威人士行為違法、極端不合情、不合理及不符人道,理念亦遠偏離佔中運動對政改的訴求。政府及警方對在政府重地的示威者及其他地區的集結人士,有所區分,對和平集會人士繼續給予極大的容忍,但絕不能長時間容忍有人持續阻止及妨礙政府總部及特首辦正常運作,更不能容忍有人阻止妨礙警員及公務人員履行職務的荒誕行為,將對政府總部及特首辦一帶的有關人士堅決執法,依法辦事。
政府發言人向仍在包圍政府總部及特首辦出入口人士,提出六點要求,包括示威人士馬上停止所有阻止或妨礙警務人員、公務人員及物資進出政府總部及特首辦;發起、組織或支援佔中的個人及組織履行承諾,通知示威者,盡早解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