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傳媒報道,行政長官梁振英,在一一年在澳洲上市公司UGL,收購他時任董事,面臨清盤的戴德梁行交易後,秘密收取合共四百萬英鎊報酬,梁振英在出任行政長官後,分兩期取得款項。行政長官辦公室回應指,有關款項源於梁振英辭去戴德梁行職務,而不是由於他日後向UGL提供的服務,而協議在他當選行政長官前訂立,現行申報制度無要求梁振英作出申報。

澳洲傳媒Fairfax Media的調查報道,披露一份UGL行政總裁跟梁振英的合約連同信件,感謝他令UGL更了解在內地和香港的發展機會,合約要求梁振英收取報酬後,在賣盤後的一定時間內,不會在其他競爭對手任職,跟UGL競爭,並列明梁振英以後會繼續為UGL出任顧問。報道質疑條文跟特首辦的回應有矛盾。報道指出,有關報酬包含戴德梁行在賣盤前承諾給予梁振英的一百五十萬英鎊花紅,但其他股東不知情,亦無相同的待遇。報道引述UGL解釋,有關合約是標準的「競業條款」,是商業上的一般做法,又指訂立合約時坊間認為其他特首參選人更有望當選,有關報酬跟梁振英當選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