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辦表示,三年前UGL收購戴德梁行,和當時離開戴德梁行的行政長官梁振英簽訂離職協議,並提供近五千萬港元,是確保他不會向舊公司挖角及競爭,屬商界慣例,協議亦是在他當選特首前訂立,按規定毋須申報。又指簽署協議後,梁振英亦無向UGL提供任何服務。恒生商學院院長蘇偉文在本台節目說,黃金握手在商界是很普通的事,不過,梁振英作為公眾人物做任何商業行為,可能會引來好多爭議。
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認為,梁振英的做法,可能觸犯防賄條例第九條,令債權人及股東利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