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議員何俊仁指,行政長官梁振英上任後,收取澳洲工程公司UGL四百萬英鎊離職協議款項,涉及未有向公司董事局申報、就任特首後未有披露繼續收受利益等多個問題,有可能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多條條文。民主黨計劃向廉署投訴,並在立法會進行調查。
特首辦表示,三年前UGL收購戴德梁行,和當時離開戴德梁行的行政長官梁振英簽訂離職協議,並提供四百萬英鎊,是確保他不會向舊公司挖角及競爭,屬商界慣例,協議亦是在他當選特首前訂立,按規定毋須申報。又指簽署協議後,梁振英亦無向UGL提供任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