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前局長麥齊光及路政署前助理署長曾景文,被指互相租用由對方代自己持有的物業,串謀詐騙政府約57萬元的租金津貼,兩人去年被區域法院裁定串謀詐騙罪成,各判監八個月但緩刑兩年。他們向高等法院上訴庭提出上訴,要求推翻定罪。上訴庭今日聽取雙方律師陳詞後,押後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