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表示,如果社會不想按照人大常委會的決定進行政改,港府可向人大常委會提交一份附加報告,建議不需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即是停止政改過程。他認為可以減少社會撕裂。他認為,港府有憲制責任,解釋清楚政改的理據,但對象不應單是學生,而是全港市民。
胡漢清又指,需要盡快恢復各堵塞道路的法治,警方可向堵路的示威者發出書面通知,提醒他們要面對的法律責任,並限期離開,例如四十八小時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