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澄清,就行政長官梁振英在上任前收取澳洲工程公司UGL四百萬英鎊事件,廉政公署剛收到相關投訴,事件仍處於很初期的階段。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獲授權處理案件,不應被解讀為律政司就事件,已有任何有關刑責或其他方面的定論。刑事檢控專員會依據法律及《檢控守則》處理此事。
發言人指,調查工作由廉署負責,刑事檢控專員不會參與調查工作,但會在收到相關資料後,或在其他有需要時,提供法律意見,以確保調查及其他相關工作會嚴格依據法律及《檢控守則》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