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計生委發出通知,指破壁靈芝孢子粉,不宜作為普通食品原料。通知指出,靈芝孢子粉缺乏長期食用歷史,並且已作為藥物使用,尚無足夠科學依據作普通食品原料使用。
衛生計生委指示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告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不得使用破壁靈芝孢子粉作為原料,生產加工普通食品;亦不得經營含破壁靈芝孢子粉的普通食品。一旦發現,應要求企業停止生產經營,拒不改正將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