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等人涉貪案,第四被告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出庭作供。他否認知道案件涉及的幾筆款項是賄款,或與他人串謀支付賄款。他表示,自己四十一年前入職新地,主要負責土地買賣,至少為新地購入過萬幅地,過往收取的花紅都是正當的。
陳鉅源又指,雖然郭炳江和郭炳聯是他僱主,但私下亦是朋友,形容自己對新地忠心,但不會參與罪行,又指買地時須與多個政府部門接觸,過程與政務司長無關,想不到理由要賄賂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