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受賄而作虛假新聞的廣州《新快報》前記者陳永洲,被判刑一年十個月。涉案另一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卓志強,就判囚十個月。

《新快報》由二零一二年九月開始,刊登十多篇文章披露上市公司中聯重科的內幕,到去年十月,長沙警方跨省刑事拘留《新快報》記者陳永洲,他其後向警方承認,受人指使收受人民幣三萬元,發表失實的報道,指中聯重科財務作假。至於

卓志強,因為共同撰寫其中一篇報道而被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