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單仲偕、以及公民黨毛孟靜,在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提出,以權力及特權法,調查行政長官梁振英被指收取海外公司酬金事件。多名泛民議員支持。公民黨湯家驊指,梁振英有機會違反刑事條例,非常嚴重,亦涉及誠信,有需要調查。工黨何秀蘭指,建制派要求調查市民買水買麵包支持佔中參加者,但不調查梁振英收取五千萬港元酬金,是不合理。

金融界議員吳亮星指,兼職一般是指有辦公室的工作,看不到梁振英涉及「秘撈」。民建聯李慧琼質疑,有人想利用特權法將立法會變成法庭,達到拉梁振英下台的政治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