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及新地高層涉貪案,第四被告新地執董陳鉅源繼續作供。他說第二被告郭炳江,零五年請他支付許仕仁的顧問費尾數,同時叮囑他不要讓大哥郭炳湘知道的時候,並不認為事件有可疑。他又指,是許仕仁主動提議,安排第五被告關雄生代收,相信因為對方當時太忙,才叫朋友幫忙。陳鉅源提到有關的款項,郭炳江無講明需要盡快付款的原因,自己的理解是,當許仕仁如果上任後收錢,就要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