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與本港證監會今日就滬港通訂立《諒解備忘錄》,加強跨境監管及執法合作。內容訂明在滬港通下,若香港或上海股市出現潛在或涉嫌失當行為,雙方將互相通報有關的信息和數據;兩地監管機構會就聯合調查制訂程序;若兩地同時發生失當行為,確保可互相配合採取執法行動;行動要能保障兩地投資者,包括確保受影響投資者可獲得補償。

備忘錄由中證監主席肖鋼和證監會主席唐家成簽署,將於滬港通推出後實施。肖鋼說,備忘錄的簽訂,為開展滬港通提供了必要條件,有利維護市場公開、公平和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唐家成表示,備忘錄為兩地證監會在信息分享、線索通報及聯合調查方面,設立了更全面的平台,有助保障兩地市場廉潔穩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