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接納的士小巴團體的入稟,頒布臨時禁制令,禁止佔領人士佔據旺角道路。高院法官潘兆初指,佔領行動造成嚴重交通擠塞,影響的士司機生計,認為要平衡大眾及示威者使用道路的權利,又指示威者如果不滿裁決,可透過法庭解決。禁制令將會張貼在旺角,並會在中英文報章各一份刊登,而禁制令有效期至星期五早上十時。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指,由於臨時禁制令是民事性質,申請人可以根據禁制令要求佔令者離開,但警方不會援引禁制令進行清場。但假如佔領者在期限內無視禁制令,律政司可以控告佔領者藐視法庭,到時警方才有法理依據就禁制令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