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恢復婚姻修訂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條例草案訂明,已接受整項性別重置手術後的重置性別,須視為有關人士的性別,並可以根據婚姻條例,與異性結婚。民建聯葉國謙表明反對,指在傳統中國人社會,不認同將婚姻制度作無限演繹和伸延,從而扭曲和衝擊社會制度。
人民力量陳志全就批評,條例草案要求跨性別人士,須完成整項性別重置手術,才能享有婚姻權利,是迫他們接受高風險和有機會致命的手術,猶如酷刑,違反人權,質疑政府是在終審法院就W案的裁決中,再僭建落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