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刊登題為「依法推進香港民主發展」的評論員文章,指一些人打著公民抗命旗號,發動佔中非法集會,企圖迫使中央和特區政府,在普選問題上讓步,又指非法的土壤,結不出民主的果實,香港民主發展進入關鍵階段,在一國兩制框架下,實現普選的歷史契機,需要共同把握,在法治軌道上攜手前行,理性務實,謀取共識。
文章指,普選行政長官是一國兩制下的地方選舉,必須符合國家憲法和基本法,充分尊重中央依法具有的權力,又指中央通過安排立法會議員到上海和深圳,與中央有關官員溝通等形式,充分掌握香港各界不同意見,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此基礎上,做出有關決定,已澄清偏離基本法規定的錯誤認識,有關決定合法、合情、合理,權威不可撼動,也不會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