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期四日的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閉幕,全會審議通過《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及法治國家。全會明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任務,是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實施;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
全會提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完善全國人大及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全會又同意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