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傍晚公布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有關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決定的全文;決定指出,中國法治建設仍存在許多問題,主要表現為部份法律法規未能全面反映客觀規律和人民意願,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比較嚴重,群眾對執法司法不公和腐敗問題反映強烈,一些領導幹部依法辦事觀念不強、能力不足,知法犯法、徇私枉法現象依然存在。這些問題 必須下大氣力加以解決。
決定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堅持多項原則,包括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尊重憲法法律權威,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汲取中華法律文化精華,借鑒國外法治有益經驗,但決不照搬外國法治理念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