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晚上發表聲明,反對某位學者聲稱,僅違反法庭就民事訴訟所頒命令算不上挑戰法治,有誤導公眾之虞,肆意違抗法庭命令的行為對法治的損害,並不可能繫於訴人有否就藐視法庭行為向法院申請交付羈押頒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