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鎮德,反駁有團體質疑,警方將對警員投訴的刑事調查,降格為投訴警察課內部調查,認為指責與事實不符,亦不了解警方運作。他解釋,投訴警察的案件,一般會先由投訴警察課處理,如發現刑事成份,就會循刑事方向調查。他強調負責投訴的警員有刑事調查的經驗及訓練,有能力調查個案,而調查結果及懲處,就會交由監警會審核,過程透明公正,因此七名警員涉嫌使用過份武力的案件,循此方式調查,是按照一貫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