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早前延長針對旺角佔領行動的禁制令,其中一名旺角佔領人士向法庭申請上訴許可,及暫緩執行禁制令,法官區慶祥拒絕申請。
抗辯人表示,現時的公眾安全問題不適宜以私人訴訟解決,應該由律政司處理,認為法庭只是用私人及普通禁制令方式處理是有爭議,又說入稟申請禁制令的的士團體,其中一個申請理由是公眾滋擾,但抗辯人認為只有非常特別例子,才能用公眾滋擾為理由處理私人訴訟,指團體要有獨特、直接及實質損失證明。抗辯人亦認為法庭命令須要說明拘捕細節,如果市民未清楚就進行拘捕,會衝擊法治。區慶祥認為抗辯人的理據與早前審訊重複,完全無辯論空間,所以拒絕申請。抗辯人表示,他們會上訴至上訴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