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執達主任何時協助清拆旺角佔領區及金鐘中信大廈外的障礙物,暫時不便透露行動細節,需要配合原告人要求。他說,政府與警方一直對佔中構成的非法行為,採取忍讓態度,主因是不想有人受傷,但當法庭首次發出禁制令後,有人公然違反法治精神,不尊重法庭判令,構成新的刑事行為,所以警方無可能不介入,而法官日前亦決定,若有人阻礙執達主任執行職責,可構成藐視法庭,執達主任亦可在適當時候要求警方協助,警方有充份證據時可採取拘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