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子因為襲擊一名控煙督察,在控方申請覆核後,在荃灣裁判法院被判更重刑罰,當中兩名分別四十七及四十九歲被告,判監六星期,緩刑十八月,罰款五千元;另一名四十五歲被告判監四星期,緩刑一年,罰款三千元。
案發在去年四月八日,控煙督察在荃灣梨木樹商場巡查時,被三人襲擊。他們四月在法院被判罰款一千至二千元,控方認為判處罰款明顯不足夠,因而提出覆核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