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及新地高層涉嫌貪賄案,輪到郭炳江代表律師陳詞。她反駁控方早前提出有關口頭協議的六大疑點,指協議雖然無書面證明,但有其他的文件及入賬記錄,顯示當時發生的事,若果真是賄款,郭炳江得悉許仕仁請辭,或會重返政府後,仍然加以挽留,就變得不合情理。律師強調,新地前主席郭炳湘草擬首份的合約,起薪點已經是一千萬的水平,考慮到許仕仁其他工作機會,口頭協議承諾的千五萬,並不是無原因。
律師又指,從證供看到的許仕仁,揮霍及瞞稅,有別於以往的「橋王」形象,但重點是郭炳江是否知情,相熟的朋友亦未必會暴露自己的弱點,不認為瞞稅必然與賄款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