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的士司機從業員團體,入稟申請的旺角佔領區臨時禁制令,在早前審議由佔領人士提出的上訴許可申請時,上訴庭法官指原文「彌敦道亞皆老街及登打士街之間與附近」的字眼不清晰。代表的士團體的律師,向原訟庭申請刪去「與附近」(NEAR TO AND)的字眼,今早開庭處理,法官表示最快下午裁決及頒下判詞。
代表的士團體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表示,是根據上訴庭要求,向原訟庭申請處理修改字眼,強調他們有此自由,而申請禁制令的動機沒有變。而抗辯人、兩名旺角佔領人士的兩名代表律師都表示,要考慮程序問題,包括修改字眼應告知所有抗辯人,包括現時正在旺角的佔領人士,但入稟的的士團體至今未有就修改字眼登報,或以其他方式,通知旺角的佔領人士;他們又認為,由原訟庭處理修改字眼是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