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委會晚上七時半結束會議,經過第四個星期,仍然未能就擴建三個堆填區和興建焚化爐的撥款申請進行表決。主席張宇人指,部份議員已經提問超過十次,問題亦多次重複,決定下次會議,只會讓五名已報名的議員提問,之後結束提問環節,進入處理臨時動議的程序。他又要求議員在下周一下午五時前,提交臨時動議,否則不會獲得處理。

他在會後被問裁決理據時指,已經平衡議員權利和會議效率,作為主席有責任維持議會運作,認為不可能讓議員不經預告而提出臨時動議,秘書處將向議員發出通告,議員仍有機會提出臨時動議。泛民議員不滿,公民黨陳家洛批評,張宇人是濫用財委會主席的權力,粗暴和突擊剪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