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血公民成員張珈衍,被控今年十一月十九日凌晨,在立法會外刑事毀壞立法會大樓兩扇玻璃門及玻璃牆,今早提堂。主任裁判官押後案件到明年一月十九日作進一步調查,並准許被告以一千元保釋,保釋期間不准進入立法會綜合大樓及大樓外三百米範圍。

辯方又提出,警方因昨日沒有開庭為由,拘留被告超過四十八小時,法官指可以自行投訴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