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建議家居廢物收費,以按戶按袋形式計算,以三人家庭為例,每月收費三十至四十四元,若透過食環署收集垃圾的樓宇,建議設立最長三年的過渡期,期間住戶可選擇以按幢按量收費。委員會主席陳智思表示,按幢按量的收費水平會較專用垃圾袋高,並會按年遞增,委員會一年後會作檢討,希望鼓勵盡早過渡至按戶按袋收費。陳智思又說,本港垃圾問題比其他地方嚴峻,在未擴建堆填區及無焚化爐的情況下,如果不做好源頭減廢,會造成垃圾圍城,所以過渡期不能太長。他又說,不能豁免低收入家庭的徵費,因為減少廢物是所有市民的責任,亦擔心豁免會引起爭議。
市民對家居廢物收費意見不一,有人認為收費太高,指應降低一半,以免對家庭開支造成太大影響;亦有市民就說,收費合理,又認為委員會提出的三年過渡期足夠,如果實施廢物收費,會多做減廢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