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向行政長官梁振英,提交2013年年報。報告指,執法機關共提出1372宗取通訊的書面申請,其中7宗被拒絕,主要因為之前獲授權的截取行動沒取得有用資料,或不符合必要性條件等。在獲授權個案中,最長可截取43天,最短是數天。執法機關藉著截取通訊,共拘捕252人。
另外,2013年共有51宗秘密監察申請,其中4宗被拒絕。專員全年收到10宗違規或異常事故報告,多項涉及填錯或填漏資料,亦有個案是授權被小組法官撤銷後,仍進行了22分鐘截取,不過無截獲任何通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