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長袁國強表示,法院對佔領區頒發禁制令,清除障礙物時,已清楚表明,警方可以協助執達主任執行禁制令,另一方面,警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行使法律賦與的權力,因此警方執行職務的權力,不分地區及時間,故不存在警方工作超越禁制令範圍的問題,市民不應受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