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旺角執行禁制令期間,被捕的二十八人,連同另外帶走的三人,包括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學聯常委司徒子朗,及人民力量成員譚得志,早上分批押解到九龍城裁判法院,逐一輪候提堂。他們五人全部被控一條阻礙公職人員罪,其中黃之鋒完成提訊程序,獲准以五百元保釋,押後至明年一月再提訊。
控方就每個案件,都要求限制被告人、保釋期間不可以踏足花園街、上海街、登打士街及旺角道範圍,以防他們再在相關地方犯事。但辯方反對,認為證據不足,又批評做法等同借法院職能,擴大禁制令範圍。裁判官決定批准附加條件,並按個別情況放寬,若因交通需要途經旺角,將不受限制。